2024年9月22日,深交所公告,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东旭光电”)的股票因在2024年7月18日至8月14日流畅二十个来回日的收盘价均低于1元,触发了深圳证券来回所《股票上市法则(2024年调动)》中法例的圮绝上市要求。
左证该法则第9.2.1条,东旭光电的股票已无法保管上市经验。深圳证券来回场所经由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后,决定圮绝东旭光电股票的上市地位,恒丰优配并明确指出,由于波及来回类强制退市情形,公司股票将不会参加退市整理期,而是在决定作出后的十五个来回日内径直摘牌。
东旭光电被要求严格死守关连法例,妥善惩办股票圮绝上市及后续关连事宜。